豬屠宰車間致昏刺殺放血工藝設計要求如下:
1. Ⅰ、Ⅱ級屠宰車間致昏前的生豬應設采耳號位置及追溯控制點。生豬在致昏前的輸送中應避免受到強烈刺激。Ⅰ、Ⅱ級屠宰車間宜設雙通道趕豬,雙通道終端應設有活動門。Ⅱ、Ⅳ級屠宰車間可設單通道驅趕。
2. 使用自動電致昏法和手工電致昏法致昏時,致昏的電壓、電流和操作時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生豬屠宰操作規(guī)程》GB/T 17236的規(guī)定。采用CO2致昏時的操作時間,可根據(jù)產(chǎn)量及CO2濃度確定。
3. 采用CO2致昏,車間內致昏機位置設與致昏機相匹配的機坑。手工電致昏應配備鹽水箱,其安裝位置應方便操作人員浸潤電擊器。
4. Ⅰ、Ⅱ級屠宰車間宜采用全自動低壓高頻三點式致昏或CO2致昏。生豬致昏后應設有接收裝置。Ⅲ、Ⅳ級屠宰車間豬的致昏應采用手工電致昏在致昏欄內進行。
豬在致昏后應提升到放血軌道上懸掛刺殺放血或采用放血輸送機或平躺機械輸送式刺殺放血。
5. 從致昏到刺殺放血的時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生豬屠宰操作規(guī)程》GB/T 17236的規(guī)定。
6. Ⅰ、Ⅱ級屠宰車間應采用懸掛輸送機刺殺放血,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放血線路上設置懸掛輸送機,其線速度應按每分鐘刺殺頭數(shù)和掛豬間距的乘積來計算,且應考慮掛空系數(shù)。掛豬間距取0.80 m。
(2) 懸掛輸送機軌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3.50 m。
(3) 從刺殺放血處到豬屠體浸燙(或剝皮)處,應保證放血時間不少于5 min。
Ⅲ、Ⅳ級屠宰車間的刺殺放血可在手推軌道上進行。其放血軌道面距地面的高度和放血時間均應符合本條Ⅰ、Ⅱ級屠宰車間的規(guī)定。
7. 采用懸掛輸送機時,放血槽長度應按豬屠體運行時間不應少于3min計算。
8. Ⅰ、Ⅱ級屠宰車間豬屠體進入浸燙池(或預剝皮工序)前應設有豬屠體洗刷裝置;Ⅱ級屠宰車間宜設有豬屠體洗刷裝置;Ⅳ級屠宰車間可設豬屠體水噴淋清洗裝置。洗刷用水的水溫冬季不宜低于40℃。